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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股份有限公司应提供的验资资料

发布时间:2024-04-12        浏览次数:9        返回列表
前言:股份公司,资金,验资
执行股份有限公司应提供的验资资料

验资是一项注册会计师法定审计业务,是指注册会计师依法接受委托,对被审验单位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或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变更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验资分为设立验资变更验资。 验资是注册会计师的法定业务。因此,企业在申请开业或变更注册资本前,必须委托注册会计师对其注册资本的实收或变更情况进行审验

  1、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被审验单位设立的文件;

  2、以国有资产出资的,政府有关部门对被审验单位股权设置方案的批复。

  执行新设合并企业验资业务,还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1、合并各方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关于新设合并的决议;

  2、合并各方签订的合并协议;

  3、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企业合并的文件;

  4、有关合并的公告;

  5、合并各方的债务清偿报告或债务担保证明;

  6、合并各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7、合并各方的资产评估报告及合并各方对合并资产价值的确认文件;

  8、合并前各方和合并后被审验单位的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9、相关会计处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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