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到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分局进行公司名称核准,领取公司名称核准通知书。
2. 起草公司章程,并由各股东签字确认。公司章程需明确规定各股东的投资金额、所占股权比例及出资方式。
3. 凭工商管理部门的公司名称核准通知书及各股东的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帐户。
4. 各股东全部以现金出资的,应根据公司名称核准通知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投资比例及投资金额,分别将投资款缴存公司临时帐户,缴存投资款可采用银行转帐或直接缴存现金两种方式。
5. 股东如以实物资产或无形资产出资,则该部分实物资产或无形资产需经过持有资产评估资格的或资产评估公司评估,并以经评估后的评估价值作为股东的投入额。
6. 与会计师事务所签订验资业务委托书,委托会计师事务所验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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