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15300339596

没有广播电视经营许可证开展业务会受到什么处罚

发布日期 :2024-04-12 16:12访问:1次发布IP:124.236.56.203编号:7039860
分 类
商检注册
单 价
电议
发货期限
自买家付款之日起 3 天内发货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咨询电话
15300339596
手机
15300339596
Email
2783691494@qq.com
让卖家联系我
详细介绍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是为坚持广播电视节目正确导向,促进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产业繁荣发展,服务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而制定的规定。

 

擅自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或者擅自制作电视剧及其他广播电视节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其从事违法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和节目载体,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未年检过期的广播电视经营许可证需重新办理。

 

朝鸿(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专业转让传媒公司,影业公司带广电许可证,承接全北京广电资质审批。  相关疑惑欢迎致电

 

我司:朝鸿(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朝阳区大望路SOHO现代城B座

联系人:赵经理


相关产品
 
相关分类
推荐产品
信息搜索
 
朝鸿(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大望路现代城
  • 电话:15300339596
  • 手机:15300339596
  • 联系人:赵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