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理
在准备好申请登记的企业集团的核心企业提交的文件、证件和填报的登记注册书后,登记主管机关方可受理。
登记主管机关受理企业集团核心企业的申请登记后,要审查核心企业提交的文件、证件和填报的登记注册书的真实性,并核实有关登记事项和开办条件。
(3)进行核准
登记主管机关经过审查和核实后,根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等规定,做出核准登记或者不予核准登记的决定,并及时通知申请登记的企业集团的核心企业。
(4)颁发证照
申请单位在核准登记之后,登记主管机关会分别颁发有关证照,并通知其法人前来领取证照并且办理备案手续。
(5)发布公告
对核准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由登记主管机关发布公告,企业集团自核心企业的开业登记或变更登记核准之日起即告成立。登记主管机关发布企业集团成立的公告中,要载明该企业集团的名称、成员企业、成员单位名称等。
我司:朝鸿(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朝阳区大望路SOHO现代城B座
联系人:赵经理